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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养老保险新政 符合条件企业最低按12%缴费

       2015-09-16
 

长沙将开展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拟实行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可携带相关资料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共有两类企业可申请试点。

第一类为全市范围内的各工业园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创业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企业,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按规定及时登记参保,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在90%以上等两个条件。第二类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在90%以上;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新参保(含新转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2011年8月28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等4个条件。

园区、基地的企业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可以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其中用工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下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

吸纳2011年8月28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新参保(含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可以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中小微企业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可以从12%起步,非中小微企业可以从14%起步。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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